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
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颁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
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
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应按规定
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