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杨世
涟先生辞去“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职务及根据公司总裁提名聘任杨智杰先生为“黄河啤酒
集团”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共四项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有部份董事因对上述后三项议案持不同意见
而投出反对票。现应监管要求,就有关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关于杨世涟先生辞去“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职务及根据公司总裁提名聘任杨智
杰先生为“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3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杨世涟先生辞去“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职务。
就聘任杨智杰先生为“黄河啤酒集团”总经理的事项,杨纪强、杨世汶和陈衣峰三位董
事认为杨智杰先生于 2015 年 8 月参加工作,工作时间较短,工作经验尚不足,恐难胜任,
故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
二、《关于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杨纪强、杨世汶两位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多年,为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议更换其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故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
三、《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杨世汶董事不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因而也不同意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
项进行专项审议,故对此项议案投反对票。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