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
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照亮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
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监事罗照亮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国丰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未经内部审
议程序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监事罗照亮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