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飞马
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飞马国际
物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物流”)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
营的流动资金需求,2017 年度公司拟为其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与各机
构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有效期限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
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飞马物流的实际经营需要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担
保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
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马国际物流(深圳)有限公司
2、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
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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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人代表:黄壮勉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船舶代理服务;贸易经纪、代理与服
务;航运交易、航运经纪与航运咨询服务;铁路运输服务;单证管理、物流结算
等服务;物流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物流标准化的研究与应用;现代物流技术的
开发与应用;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全球集拼分拨系统研发及运营管理;
保税展示、保税交易等保税物流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与电子商务结合的商业
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资源能源产品的零售业务;承办海运、陆运、空
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等等。
7、股权结构:飞马物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8、财务数据: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飞马物流总资产为 1,163.70 万元,
净资产为 1,156.75 万元;2017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87,772.60 万元,净利润 64.86
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飞马物流提供担保额度有助于其对外申请融资,满足其
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飞马物流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能够控制其资金流向与财务状
况,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为飞马物流对外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
(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担保合同最高额)为
338,411.2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9.41%,主要为公司对公司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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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金额240,811.万元;为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提供的担保
金额97,600.00万元。
2、公司董事会批准累计对外担保额度(非实际担保金额)为115.50亿元(含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其中: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94.00亿元(其中,风险融资(敞口)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49.00亿元);为非合并报表范围内参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等提供担保额度合计
21.50亿元(其中,风险融资(敞口)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50亿元)。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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