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17 年 7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
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
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
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