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54)。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