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荣之联”)于2017年7 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42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 司提交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 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荣之联: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7-28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