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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芯科技: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6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3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星通信”)提供担保事项,与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
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0440200055-2017 年高新(保)字 0015 号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被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17 年 7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期间(包
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750 万的最高余额内,工商银行依据
与国星通信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
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
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国星通信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
间时是否已经到期。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若借款提前到
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2.10%。截
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5,0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
保),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6,75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 8.0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振芯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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