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 众和 公告编码:2017-05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厦门华印地块所属区域之土地政策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信息了解到,2017 年 6 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废止工业仓储国有
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厦府〔2017〕214 号](以下简
称《通知》):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工业用地管理,有序引导制造业产业转型,经市
政府研究,决定废止《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工业仓
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 号)、《厦门市人
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厦门市工业仓储建筑使用功能临
时变更审批管理办法和土地年租金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4〕
69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
改造试行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4〕78 号)等 3 份市政府文件。已废止和宣
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根据上述《通知》文件,子公司厦门华印地块将不再适用自行改造相关政策。
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厦门华印所属地块原适用政策
2012 年 12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整体
厂区划入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区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2-055),根据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
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华纶印染有限公司整体厂区位于厦门市工业仓储国有
建设用地自行改造政策区范围内。在自行改造政策区内、符合自行改造条件的企
业,经市政府批准列入自行改造项目清单的,可申请将原有工业仓储用地改变用
途改造为办公、商业、酒店等用途。
二、土地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 2017 年 6 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废止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
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产局等部
门关于推进工业仓储国有建设用地自行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2012〕399
号)等文件已废止,子公司厦门华印地块将不再适用自行改造相关政策。
三、对公司的影响
厦门华印所属区域之土地政策调整给公司带来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