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送达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对募投项目的规定,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纺织”)
并通过厚源纺织实施“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 为推进募投
项目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实施如下增资事项:
根据厚源纺织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
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厚源纺织增资 3 亿元,其中计入
注册资本 82,872,928 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厚源纺织注册
资本由 4250 万元增至 12537.2928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 84.0003%增至
94.5762%。增资款将用于“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厚源纺织进行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稳
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上述增资控股子公司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93,281,781.70 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
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