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6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7〕278号验资
报告,截至2017年7月2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8,491,068股,应募集资金总额891,068,794.68元,减除发行费用
15,668,491.07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86,895.72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875,400,303.61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仟捌佰肆拾玖万壹仟
零陆拾捌元整(¥68,491,068.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807,796,131.33
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16 万元,股份总数为普通
股 32516 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3,651,068.00元,
股份总数为普通股393,651,068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具体修订条款见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516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2,516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
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365.1068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365.1068 万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之“(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
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
事宜”,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将根据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浙江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