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送达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
事 9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募投项目的规定和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浙江厚源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纺织”)
并通过厚源纺织实施“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 为推进募投
项目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实施如下增资事项:
根据厚源纺织 2016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公
司采取货币增资的方式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厚源纺织增资 3 亿元,其中计入
注册资本 82,872,928 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厚源纺织注册
资本由 4250 万元增至 12537.2928 万元,公司持股比例由 84.0003%增至
94.5762%。增资款将用于“年产 15,000 吨生态毛染整搬迁建设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司
2017-031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信息
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号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 19371701040035440
有限公司 乡市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 1204075329000151956
乡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 573900271910555
乡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 8110801012801212933
乡支行
浙江厚源纺织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 19371701040035457
有限公司 乡市支行
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司
2017-032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493,281,781.70 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67
号),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司
2017-033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同
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2516 万元、股
份总数普通股 32516 万股,变更为注册资本人民币 39365.1068 万元、股份总数
普通股 39365.1068 万股。同意公司制定的《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之“(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实
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
事宜”,以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的公司
2017-034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