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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25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易世达)于2017年7月24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下达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
    通知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
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将2017年1月1日之后原在营业外收入中核
算的政府补助-增值税返还款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
再进行追溯调整。
    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项目                       2017年半年度影响金额(元)
     借:营业外收入                                   527,396.05
     贷:其他收益                                     527,396.05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董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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