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
20日上午9:00在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六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14日通过邮件、书
面及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赖伟星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7人(包括
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利
来;证券代码:002729)自2017年7月2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争取于2017
年8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
复牌。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发
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7年7
月20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好利来
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