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
交易监督的暂行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的承诺函
鉴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
重组,作为本次重组的资产购买方,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
如下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
查之情形。
2、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之情形。
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督的暂行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函》之
签章页)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