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宜通世纪
股票代码:3003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
住所 通讯地址
义务人
童文伟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73 号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史亚洲 广州市华南碧桂园翡翠 B3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钟飞鹏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海滨花园五栋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唐军 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南路 75 号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刘昱 广州市天府路东逸花园逸翠 18G 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 16 号广州信息港 A 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17 年 7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宜通世纪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宜通世纪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
指 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
股东、实际控制人
宜通世纪、上市公司、
指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100%
指
产重组/本次重组 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倍泰健康 指 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
方炎林、李培勇、张彦彬、赵宏田、周松庆、王有禹、胡兵、
交易对方 指 王崟、莫懿、汤臣倍健、长园盈佳、播谷投资、深圳电广、
睿日投资、尽皆投资、齐一投资
汤臣倍健 指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电广 指 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园盈佳 指 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
播谷投资 指 深圳市播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日投资 指 樟树市睿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尽皆投资 指 樟树市尽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齐一投资 指 樟树市齐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股
指 倍泰健康 100%股权
权/标的资产
国投瑞银 指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 指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 指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汇银富通 指 汇银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境外居留 在公司任职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权 况
童文伟 男 4401021966********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史亚洲 男 3201061967********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
钟飞鹏 男 4301041967********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长
唐军 男 4206191972******** 中国 中国 无 -
刘昱 男 4401121972******** 中国 中国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童文伟、史亚洲、钟飞鹏、唐军、刘昱于 2008 年 5 月 1 日共同签订了《一致行
动协议》,五人构成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因自身资金需求,增加股票流动性,童文伟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600,000 股;钟飞鹏、
史亚洲、刘昱于 2016 年 7 月 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400,000 股。
2、由于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公司总股本由 799,074,244 股增加到 882,445,986 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有宜通世纪股权比例被动稀释。
3、因自身资金需求,增加股票流动性,唐军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70,000 股。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会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2016 年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童文伟、钟飞鹏、史亚洲和刘昱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期间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36.88%减少为 35.76%,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元/股) (股) 例(%)
童文伟 大宗交易 2016年6月30日 37.04 2,600,000 0.59
钟飞鹏 大宗交易 2016年7月4日 35.24 800,000 0.18
史亚洲 大宗交易 2016年7月4日 35.24 800,000 0.18
刘昱 大宗交易 2016年7月4日 35.24 800,000 0.18
合计 - - - 5,000,000 1.13
2、因重大资产重组增发新股被动稀释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方炎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453 号)。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方炎林、李培
勇、张彦彬、赵宏田、周松庆、王有禹、胡兵、王崟、莫懿、汤臣倍健、长园盈佳、
播谷投资、深圳电广、睿日投资、尽皆投资、齐一投资持有的倍泰健康合计 100%的
股权,并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8,200.00 万元。公司向方炎林、李培勇、张彦彬、赵宏田、周松庆、王有禹、胡
兵、王崟、长园盈佳、深圳电广非公开发行 39,353,478 股新股购买其持有倍泰健康
的股权,公司向富国基金、财通基金、汇银富通、国投瑞银非公开发行 44,018,264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481,999,990.80 元。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和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后,公司总股本由 799,074,244 股增加至 882,445,986 股。
上述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并在深交所上市。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285,732,288 股不变,但因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
人其持股比例由 35.76%被动稀释到 32.38%。
3、2017 年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唐军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7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 32.38%减少为
31.88%。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唐军 大宗交易 2017年7月21日 9.91 4,370,000 0.50
二、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公司
股份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实施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公司总股本由 277,456,335 股增加到 443,930,136 股;公司
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8 股,公司总股本由 443,930,136 股增加到 799,074,244 股;公司实施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总股本由 799,074,244
股增加到 882,445,986 股。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2,33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8%。2016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7 月 4 日期间,童文伟、
钟飞鹏、史亚洲和刘昱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股份 5,000,000 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58,740,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6%;2017 年 7 月 21 日,唐军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4,370,000 股;减持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281,362,2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明细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称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股本比例
股份总数 24,882,000 8.97% 66,980,160 7.59%
其中:无限售条件
6,220,500 2.24% 16,745,040 1.90%
童文伟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8,661,500 6.73% 50,235,120 5.69%
股份总数 21,666,000 7.81% 60,958,080 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
5,416,500 1.95% 15,239,520 1.73%
史亚洲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6,249,500 5.86% 45,718,560 5.18%
股份总数 20,293,200 7.31% 57,004,416 6.46%
其中:无限售条件
5,073,300 1.83% 14,251,104 1.61%
钟飞鹏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5,219,900 5.48% 42,753,312 4.84%
股份总数 17,770,400 6.40% 46,808,752 5.30%
唐军
其中:高管锁定股 17,770,400 6.40% 0 0.00%
股份总数 17,726,000 6.39% 49,610,880 5.62%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31,500 1.60% 49,610,880 5.62%
刘昱 股份
高管锁定股 13,294,500 4.79% 0 0.00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亦无计划在未来与上市公司进行其他重大交易或相关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
股份为 45,467,424 股,其余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281,362,288 股,占公司总
股本 31.8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本报告书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20-66819698
3、联系人:吴伟生、陈昌龙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童文伟 史亚洲 钟飞鹏 唐军 刘昱
日期:2017 年 7 月 21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 广州市天河区建中路 14、16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号第三层东
股票简称 宜通世纪 股票代码
童文伟、史亚洲、钟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鹏、唐军、刘昱 注册地
增 加 □ 减 少 □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是 否为 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导致所持上市公司
股比例下降)(请注明)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披 露前 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有权益 的股 份数量 及占 上 持股数量:102,337,600 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6.8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9,370,000 股
义务人 拥有 权益的 股份 数 变动比例:5.00%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281,362,288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1.88%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是 否拟 于
是 □ 否□ 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增持,亦有可能减持。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 在二 级市场 买卖 该 是□ √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 东或 实际控 制人 减
持时是 否存 在侵害 上市 公 是 □ √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 东或 实际控 制人 减
持时是 否存 在未清 偿其 对 是 □ 否□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 益变 动是否 需取 得
是□否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童文伟 史亚洲 钟飞鹏 唐军 刘昱
日期:2017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