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股
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东方”)函告,获悉其将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
解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数(万股) 日期 日期
动人 股份比例
喀什东方 非第一大股 中信证券
股权投资 东;是一致行 4928 2017-1-20 2017-7-20 股份有限 36.64%
有限公司 动人 公司
合计 - 4928 - - - 36.64%
注:喀什东方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1月24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
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喀什东方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34,497,418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10.88%,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积被质押48,10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3.8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