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7 年 7 月 20 日和 7 月 21 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起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该事项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发布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
重组相关议案,并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
公函[2017]071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
组织相关各方逐一落实相关意见,并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问询函》回复
等相关公告。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
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
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
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已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除此之外,未发现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5、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