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贷款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拟向世界银行集团旗下国际金融公司(以下简称“IFC”)申请一笔总额不超
过4000万美元的长期贷款,用于促进公司人造板业务发展的资本性支出以及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与IFC签署了意向性文件(“Mandate Letter”),
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1、 贷款金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
2、 贷款利率:6个月美元Libor上浮2.25%至2.5%;
3、 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包括2年延展期)。
截至目前,上述贷款申请正处于IFC可行性评估阶段。意向性文件仅为框架
性文件,最终贷款协议以经双方评估和谈判,并通过各自的审批程序后签署的具
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协议为准。
正式协议的签署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