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7 年 7 月 19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龙控股”)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青龙控股于 2015 年 7 月 15 日质押给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胜利支行的 1,100 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因已还清贷款,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 2017 年 7 月 18 日,中登公司深圳
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青龙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71,300,6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9%;青龙控股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4,700 万股,占其持有本
公司股份的 65.92%,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3%。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