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7 月 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首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注销已完成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 657 万份和预留授予的第 二个行权期的 64.44 万份股票期权。详情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上 述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
宜安科技: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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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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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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