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6 月 27 日,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0956 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直 接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集团”)、间接控股股东天洋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声明及承 诺》,承诺如下: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本公 司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违反以上声明、承诺内容的,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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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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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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