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经后续核查,
发现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的阻燃剂生产量错误,现予
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阻燃剂 69,292.66 64,223.01 5,131.61 29.43 22.23 21.40
聚合物多元醇 11,507.40 11,154.69 459.49 13.73 9.81 272.19
特种脂肪胺 11,671.51 11,990.79 857.83 506.18 586.55 -28.56
更正后(更正部分以黑体加粗显示):
生产量比 销售量比 库存量比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 (%)
阻燃剂 65,268.16 64,223.01 5,131.61 21.91 22.23 21.40
聚合物多元醇 11,507.40 11,154.69 459.49 13.73 9.81 272.19
特种脂肪胺 11,671.51 11,990.79 857.83 506.18 586.55 -28.56
除上述更正外,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
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