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将公司住所由“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修订为 “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 123 弄 1 号 4 幢三层”。详见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公 告的 2017-00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公告的 2017-013《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本次住所变更事 宜已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于近日领取了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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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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