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08年8月21日8时30分在公司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董事张戈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毛丽华女士参会表决,独立董事杨伟程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张凤山独立董事参会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登海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参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08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 cn)上,《200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08年8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细则》。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细则》全文刊登于2008年8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 cn)上。
三、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溯确认酒泉三期工程项目投入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先锋)“酒泉三期工程”总预算4200.00万元,建设资金为自筹(登海先锋自有资金),工程设计加工能力为7000吨/年。该工程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2008年6月30日,该工程已投入1850.19万元,其中2008年上半年投入1646.72万元。工程完工达产后,登海先锋加工能力将达到16000吨/年,为今后市场拓展、增加收益奠定坚实基础,同意确认登海先锋“酒泉三期工程”总预算投入。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