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5名,其
中董事长庄重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了表决。董事熊谨慎先生、高刚先生因工作原
因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庄展诺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合作
建设总部经济大厦的议案》
《关于签订<合作建设总部经济大厦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
销海南分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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