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二、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 9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
宜的议案 ................................................................................ 10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时
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 9999 号黄金时代广场 C 座 410
会议室
一、由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及到会代表资格审查结果;
二、由主持人作“关于推选投票清点人的提议”;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中
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议案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
(2)填毕后依次投票。
五、会议统计检票:律师、公司监事、两名股东代表进行点
票、检票、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六、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现场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结束。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25 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将国有企业党
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16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产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
1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新增党的基层组织一章 在第七章后新增“党的基层组织”一章:
第八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有关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经中共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以
下简称“鲁信集团党委”)批准,设立中共鲁信创
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司党委”)和中共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公
司党委隶属鲁信集团党委。公司党委书记、副
2
书记、纪委书记和委员人选由鲁信集团党委研
究审批。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设
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
会,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
作暂行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举。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
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通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确保公司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通过议大事
序号 原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
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
公司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通过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建强企业领导班子
和职工队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
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群众组织,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风肃纪、防范
风险。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
度,明确公司党委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边界,将公司党委的机构设
置、职责分工、人员配置、工作任务、经费保
障纳入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建立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
公司治理机制。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建立党委议事决策机
制,明确公司党委决策和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
项的范围和程序。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提交董
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形成提案的前置程
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
再形成提案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
决策、依法决策。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对章程作出上述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条款依次顺
延。
8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二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
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0亿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
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发行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低于5年(含5
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三、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主要
用于股权投资、偿还债务及补充运营资金。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如下:
一、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
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二、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
构。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
手续。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
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六、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各位代表审议。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