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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7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 亿元,授信
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程序,参与收购屏山首创
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5%股权,收购价格拟为挂牌底价人民币 1,427.4135 万元;
    2、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3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六个乡镇供水 TOT 项目的议
案》
    1、同意公司投资屏山县六个乡镇供水及配套管网 TOT(移交-运营-移交)
项目,项目规模 7,430 吨/日,总投资人民币 6,329.40 万元;
    2、同意公司对屏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人民币 2,405.17 万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4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过渡性污水处理站 BOT 项
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镇过渡性污水处理站 BOT(建设-运营
-移交)项目;
    2、同意公司及北京首创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后续出资义务,分别向
项目公司缴付出资人民币 3,292 万元及人民币 823 万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5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二期)PPP 项目第二
标段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 BOT 方式投资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二期)PPP(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第二标段。项目总户数 6,097 户,总规模约 2,926.56 吨/
日,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12,500 万元;
    2、同意公司与常熟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常熟首创农村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其中,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
2,437.50 万元,持有其 65%股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片区)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投资胶州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南
片区)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 54,577 万元,处理规模 3.81 万吨/日;
    2、同意公司以独资方式出资设立“青岛胶州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终以工
商注册登记为准),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6,370 万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颍上县城市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建设工程 PPP(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规模 18 万吨/日,一期规模 10 万吨/日,预计项目总
投资人民币 27,180 万元;
    2、同意公司与颍上县自来水公司合资设立“颍上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股本出资人民币 7,170 万元,持有其 88%股
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8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的
议案》
    1、同意公司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污
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项目规模 2 万吨/日,总投资约人民币 3,350 万元;
    2、同意公司增资郯城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持
有其 100%股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099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贵州省普定县水务一体化 PPP 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贵州省普定县水务一体化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项目总规模 9.20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人民币 47,103 万元,其中,一期投
资额预计为人民币 20,068.03 万元;
    2、同意公司与普定县自来水公司成立项目公司普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最
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
金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持有其 80%股权;普定县自来水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
币 1,200 万元,持有其 20%股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100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
维护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人民币 16 亿元(最终投资额
以项目立项初设概算批复为准);
    2、同意公司与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福州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注册资本
人民币 36,000 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 18,360.00 万元,持有其 51%股权;首创
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4,032.80 万元,持有其 38.98%股权;
    3、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详见公司临 2017-101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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