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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东华科技”)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发布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上的东华科技 2017-028 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一致;
    2、本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本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46,034,53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 元,
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a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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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7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
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5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2            00*****531                        吴光美
   3            00*****153                        崔从权
   4            00*****156                        袁经勇
   5            00*****629                        蔡林清
   6            01*****630                        章敦辉
   7            01*****457                        王崇桂
   8            00*****404                        罗守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 2017 年 7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17 年 7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 70 号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法务部
       2、咨询联系人:罗守生、孙政
       3、咨询电话:0551-63626000、0551-63626768、13856002499
          咨询传真:0551-63626768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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