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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华特:关于增加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4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华特”或“公
司”)董事会于2017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定于2017年7月26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年7月12日,公司大股东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大产业集团”,持股比例20.72%)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
于提请增加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公司董
事会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增补崇学文
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董事辞职等原因,山大华特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
的人数,作为山大华特的大股东,山大产业集团提名增补崇学文先生
为山大华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崇学文先生简历附后)。
    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 山大产业集团提交的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崇学文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和《公
司章程》第95条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增
补崇学文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经董事会核查,作为山大华特的大股东,山大产业
集团本次提请增加的临时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职权的范围,提
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
不变。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 2017 年 7 月 14 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五、备查文件
    1、 山大产业集团《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函》;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关于对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
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
附:崇学文先生简历
    崇学文,男,1965年出生,工学博士,副研究员,中共党员。历
任山东大学产业分党委副书记、国资处副处长、资产部副部长等职务,
现任山东大学产业党委书记、山东山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截
止目前该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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