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8年9月2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
?)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08年9月5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须于2008年9月5日下午4:30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增补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 14 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及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4-23527080
4、传真:024-23527081
5、联系人:闫士新、王蕾
6、邮编:110001
四、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