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2.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 99.60 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62%。
3. 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78 名。
经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已成就,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流通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钢联电
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
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及在公司及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授予股份的
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13 日。
4、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 9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 117,5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董事会一
致同意为激励对象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 1 年、2 年和 3 年,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各个
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
30%、30%、40%的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需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
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事项,满足解锁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
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3、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 审计(瑞华审字【2017】31010008 号),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 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负。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210.49 万
公司还需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元、1,839.53 万元。公司 2013-2015 年实
①公司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扣除非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平均值分别为
万元; -7,000.63 万元、-7,693.54 万元;
②公司 201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公司 201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为 4.50%;
3.0%; 公司 2016 年钢材交易量为 1,799.97 万
③公司 2016 年钢材交易量不低于 1500 吨。
万吨。
4、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钢联电子商务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
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或者
之上,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解锁当期限制 2016 年度,178 名激励对象考核均为“良
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中被 好”及以上,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锁条件。
评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
销。
注:“净资产收益率”为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以上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均不包括激励计划公告后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
开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并购等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
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
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
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2.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 99.60 万股,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 0.62%。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78 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 已解锁限制性 本次可解锁限 继续锁定的限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股票的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高波 董事、总经理 9.900 0.000 2.970 6.930
陈卫斌 副总经理 6.000 0.000 1.800 4.200
游绍诚 副总经理、董秘 3.000 0.000 0.900 2.100
张王军 副总经理 9.500 0.000 2.850 6.650
陈娟 副总经理 9.450 0.000 2.835 6.61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专业人员以及
294.150 0.000 88.245 205.905
有高潜力的普通员工(173 人)
合计(178 人) 332.000 0.000 99.600 232.400
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激励对象中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