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收到公司董事孙贵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星先生、王涤非先生发来的《关
于拟减持方大化工股票的申请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可流通股
有限售条 可流通股
本公司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份数量占
姓 名 件股份数 份数量
职情况 (万股) 股本比例 公司总股
量(万股) (万股)
本比例
孙贵臣 董事 61.25 0.0886% 45.9375 15.3125 0.0221%
高级管理
王晓星 7.25 0.0105% 5.4375 1.8125 0.0026%
人员
高级管理
王涤非 8.75 0.0127% 6.5625 2.1875 0.0032%
人员
合 计 ------- 77.25 0.1117% 57.9375 19.3125 0.02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缴纳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产生的相关税费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参与公司 2012 年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后的 15 个交易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窗
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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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本次拟减持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孙贵臣 15.3125 0.0221%
王晓星 1.8125 0.0026%
王涤非 2.1875 0.0032%
合 计 19.3125 0.0279%
7、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孙贵臣先生、王晓星先生和
王涤非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孙贵臣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晓星先生、王涤非先生将根据市
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
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方大化工股票的申请函》。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