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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得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
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收储公
司部分土地的议案》,同意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惠
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东侧、国道324线惠泉南路西侧,面积为62209.2
㎡的工业出让用地,宗地收储补偿款(包括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建
筑物及其配套、构筑物和设备搬迁损失费补偿)为13,664.2130万元,
其中归属公司的收储补偿款13,193.9462万元,归属福建省惠泉啤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老年人协会的独立办公楼房产建筑及土地使用权的
收储补偿款470.2668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涉及本次土地
收储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以上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7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告
编号:2017-024)。
    2017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惠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一
期土地收储补偿款30,000,000元。2017年7月10日,公司收到惠安县土
地收购储备中心支付的第二期土地收储补偿款53,321,065元。截止2017
年7月10日,公司累计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83,321,065元。
    根据协议书约定,公司在协议签订后60日内负责搬迁腾房,惠安
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将在公司搬迁腾空交付次日付清余下第三期土
地收储补偿款。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的
进展情况。
    二、 本次土地收储补偿款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款项类型:土地收储补偿款
    2.会计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惠安县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公司位于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大街东侧、国道
324线惠泉南路西侧,面积为62209.2㎡的工业出让用地,预计将增加
公司当期损益4300万元左右(未经审计数)。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
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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