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收到《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响水恒
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
识产权局”)下发的《发明专利证书》(证书号第 2537315 号),现将主要情况公
告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 3,3′,4,4′-四氨基联苯的连续制备方法
发明人:张正富;易元龙
专利号:ZL 2015 1 0663536.6
专利申请日:2015 年 10 月 15 日
专利权人: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17 年 06 月 30 日
上述发明专利的主要作用:本发明的制备方法,实现 3,3′,4,4′-四氨基
联苯的连续生产,具有连续法生产所具有的优势;同时,本发明通过对生产步骤
的控制,催化剂的选择,以及反应条件的控制,简化了操作,保证了产品的收率
和质量,降低了成本。
本发明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进行审查,并在专利
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
年,自申请日起算。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
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