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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烯碳: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方案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1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议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决定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 2: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16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7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凯宾斯基饭店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
  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2.00          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
     3.00          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
     4.00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后聘请股票恢复上市保荐人             √
             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7.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9.01       董事候选人熊茂俊                                         √
  9.02       董事候选人杨海滨                                         √
  9.03       董事候选人黄东坡                                         √
  9.04       董事候选人谢征宇                                         √
  9.05       董事候选人王菁                                           √
  9.06       董事候选人黄源                                           √
  9.07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德元                                     √
  9.08       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粒                                       √
  9.09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同渤                                     √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10.01      监事候选人张华龙                                         √
  10.02      监事候选人张月                                           √
    注:
    1、1-7 项议案详见 2017 年 6 月 24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8-10 项议案详见 2017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对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
    3、提案 8 需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提案 8
若不通过,提案 9 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按得票多少排序选出 8 名董事候
选人。
    4、提案 9 和提案 10 需逐项表决。
    5、上述议案中,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可以直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
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 年 7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9 号凯宾斯基酒店四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2903598
    联系传真:024-22921377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戴子凡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九次会议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对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11,投票简称:烯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公司出席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署: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件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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