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 2017 年 7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 四环西路诺德中心 11 号楼 43 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刘恩国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赞,总会计师刘娟及有关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4.51 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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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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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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