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申请文件,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3550 号),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
意见通知书》(163550 号),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
见延期回复申请,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进行调整,并提
交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按照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要求,非公开发行方案内容涉及调整的,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应
主动申请非公开发行的暂时中止。因此,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中止本次发行审查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355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了公司的中止审
查申请。
鉴于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对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等进行了调整,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文件。
2017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163550 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恢复审查公司本次发行的申
请。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