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在张 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 议董事六人,通讯表决的董事三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郁 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和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优化组织管理架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优化组织管理架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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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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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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