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监事,会议于2008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表决,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9票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与青岛澳鸿自动商务有限公
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7票同意,关联董事李蔚先生、王大亮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由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与青岛澳鸿自动商务有限公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签订购销合同。青岛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计全年从青岛澳鸿自动商务有限公司购买1150万元的澳柯玛自动售货机及纸币器、硬币器,实际购买的型号、数量、单价和交货时间由双方共同确定。
特此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