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叶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
利益。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