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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鼎互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6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
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2017年5月2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人员增持公
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7年7月5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集团”)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通知,其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期间
通过二级市场直接购买和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购买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3,535,2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通鼎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拟
自2017年4月28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计划增持股份
  名称         与公司关系/职务                               备注
                                         数量(股)
                                                      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
通鼎集团   控股股东                    ≥15,000,000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增持方式、增持数量、增持均价及比例:
   自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7月5日,通鼎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竞价方式直接增持
7,831,99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2%,增持均价12.76元/股;通过“西藏信
托-莱沃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5,703,2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增持均价13.62元/股。合计增持公司13,535,24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增持均价13.13元/股。
   本次增持前,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57,734,4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8%。本次增持后,通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65,566,4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36.90%;通过“西藏信托-莱沃4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5,703,24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4、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人员计划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鼎集团
拟自2017年4月28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计划增持股份
  名称         与公司关系/职务                             备注
                                       数量(股)
                                                    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
通鼎集团   控股股东                  ≥15,000,000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通鼎集团将在增持期间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相关承诺
    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和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增持人员的股
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
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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