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15 日,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易华录”)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
资设立乌当易华录数字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贵州乌当经济
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乌当易华
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通过与
政府平台公司的合作,增加项目建设方选择话语权,为易华录承接基金投资范围
内的项目和工程,进一步开展贵州省内的相关业务奠定基础。(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乌当易华录数字产业基金的公告》及 2017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乌当易华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合伙协议的公
告》)
近日,产业基金已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贵州易华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2MA6E5CJG2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易华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光华)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30 日
合伙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32 年 6 月 29 日止
主要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67 号贵州(乌当)大数据智慧
产业基地(4)楼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
营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托管业务;非金融性项目投融资、咨询及经
营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担保、代理理财等
金融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