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补充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披露
《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5 月 2 日收到独立
董事欧秋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但鉴于欧秋生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
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欧秋生先生的辞职
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此期间,欧秋生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欧秋生先生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事项补充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
关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