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未成功)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未成功)。首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为2015年1月7日,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6年1月4日,本次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共171.0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2220%,保留两位小数
为0.22%,首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377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7.393元/股,共涉及人数205人。
2、公司已于2017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
成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安堂”)于2014
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认为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独立董事
就《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申请备案材料。
2、激励计划在获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广
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
关议案。
4、公司于2015年1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
进行核实的议案》,对调整后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公司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5年2月10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并上市,授
予情况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1月7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165人。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次授予数量为529.7万股,预留65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46元/股。
6、2015年3月31日,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总股本726,6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6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434元/股。
7、2016年1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本次回购注销9.5万股,公司于2016年2月27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8、2016年1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对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
司本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6年3月7日,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并上市,授
予情况如下:
1)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1月4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67人。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本次授予数量为65万股。
4)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45元/股。
10、2016年4月19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总股本772,62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409元/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425元/股。
11、2016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156.06万股,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披露《关于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12、2017年1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39.9万股,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披露《关于首次授
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13、2017年5月17日,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总股本770,66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20165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6.377元/股,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393元/股。
14、2017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15年1月7日,预留授予日为2016年1月4日)起,在2015
年-201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核,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系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
解锁期安排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14 年业绩为基准,2015 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4 年增长不低于 50%;2015 年实现的净利润较 2014
年增长不低于 30%。
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6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 2014年增长不低于105% ;2016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2014年增长不低于70%。
以2014年业绩为基准,2017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较
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
2014年增长不低于195%;2017年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较
/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2014年增长不低于145%。
本计划中所指的净利润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计算依据。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
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
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16
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075,445,454.84元,与2014年相比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50.52%;2016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为220,900,240.43元,与2014年相比扣非
净利润增长率为23.59%,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制定的公
司业绩目标。因此,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二次解锁的业绩条件和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未达到第一次解锁的业绩条件,
应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达限制性股票解锁
条件的171.0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共涉及人数205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票本次回购股数
1 郭林 9,000
2 罗刚 9,000
3 谢彬 3,000
4 陈彦斌 3,000
5 林鉴中 9,000
6 刘利忠 9,000
7 夏燕
8 陈鸿雁 15,000
9 陈雷杰 3,000
10 陈艳 3,000
11 董萍娟 3,000
12 王燕 9,000
13 易显新 75,000
14 蒋玉芳 3,000
15 马睿超 3,000
16 陈瑞亮 9,000
17 焦宝元 60,000
18 江晓梅 9,000
19 徐建 3,000
20 郑文懿 9,000
21 郑列雄 6,000
22 王锦鸿 9,000
23 沈荣辉 3,000
24 胡清光 9,000
25 张玲 15,000
26 黄钻柏 9,000
27 朱琼娜 9,000
28 林文杰 9,000
29 张叶平 75,000
30 郑永烨 6,000
31 张吉龙 3,000
32 蔡文卿 9,000
33 顾国献 3,000
34 梁高远 9,000
35 魏琼华 3,000
36 刘中岳 3,000
37 朱俊 3,000
38 郑会龙 6,000
39 谢丽 3,000
40 金向杨 3,000
41 顾庆玮 3,000
42 陈图强 3,000
43 王丽华 3,000
44 徐福莺 90,000
45 黄柱伟 3,000
46 陈彦辉 30,000
47 邓斌 9,000
48 王燕雄 30,000
49 朱锐 3,000
50 陆森荣 3,000
51 林本国 15,000
52 肖爱华 9,000
53 陈绍贤 30,000
54 胡绵佳 6,000
55 詹金泉 3,000
56 庄天益 3,000
57 王定海 3,000
58 闻建峰 3,000
59 黄涣传 9,000
60 芮咏钿 3,000
61 汤广敬 6,000
62 邱少枫 3,000
63 曾金水 3,000
64 刘奎 3,000
65 程立华 3,000
66 何燕青 3,000
67 周正家 9,000
68 王衡强 6,000
69 冯伟 3,000
70 王明 3,000
71 孟凡修 3,000
72 张俊 3,000
73 程佳琳 3,000
74 罗瑾 6,000
75 马勇 3,000
76 陈奕涵 1,800
77 刘红利 9,000
78 魏太源 3,000
79 林世义 30,000
80 孙怡 9,000
81 傅育龙 3,000
82 黄秋宝 1,200
83 陈晓静 9,000
84 杜睦 3,000
85 吴楚銮 3,000
86 陈鹏炎 3,000
87 谢成松 75,000
88 周建设 15,000
89 辛佳佳 3,000
90 李启纯 3,000
91 郑邦锋 3,000
92 陈舜兴 3,000
93 许少君 3,000
94 陈靖茂 9,000
95 方俊金 3,000
96 王静 3,000
97 周碧云 1,500
98 张冬宇 9,000
99 王森 6,000
100 李红芳 9,000
101 陈鹤鸣 30,000
102 张志奎 3,000
103 高敏 3,000
104 陈银松 90,000
105 陈炳奎 4,500
106 刘艳 1,500
107 肖明顺 3,000
108 宋会涛 3,000
109 焦振庭 9,000
110 纪锐忠 9,000
111 谢胜斌 1,500
112 涂雪霞 3,000
113 旷玲玲 3,000
114 雷小磊 6,000
115 邱容芬 3,000
116 杨锦东 3,000
117 黄小洁 3,000
118 詹锐瑾 3,000
119 魏敏校 8,400
120 曾保远 1,500
121 林幼金 3,000
122 史建富 3,000
123 林进猛 3,000
124 顾学梅 15,000
125 郑家勇 9,000
126 余祥 60,000
127 徐利娟 3,000
128 马小林 600
129 任国强 9,000
130 居万飞 1,500
131 张小爽 3,000
132 王进贵 3,000
133 韩诚成 9,000
134 朱雷 9,000
135 杨怡芳 9,000
136 孙晓江 30,000
137 张蕊 3,000
138 汪卫华 6,000
139 江爱华 15,000
140 张寿光 6,000
141 袁荣忠 3,000
142 卞正锋 6,000
143 郭玉平 3,000
144 巢登峰 3,000
145 汪承先 15,000
146 戴雄燕 9,000
合计 1,413,600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票本次回购股数
147 刘照广 15,000
148 麦焕展 5,000
149 吴泽楷 10,000
150 许焕森 5,000
151 敬文明 15,000
152 刘磊 2,500
153 汪石磊 2,500
154 王丽群 2,500
155 郑俊强 10,000
156 林冬霞 3,000
157 霍珊珊 5,000
158 高嵩 5,000
159 成思 5,000
160 吴晓敏 5,000
161 吴体秾 5,000
162 高艳成 5,000
163 杨宇亮 5,000
164 包玉妹 10,000
165 李燕 15,000
166 李敏 5,000
167 陈磊 5,000
168 郝宇超 5,000
169 姚嘉曦 10,000
170 林敬城 15,000
171 许春丽 2,500
172 黄文妮 10,000
173 王文华 2,500
174 邱程建 2,500
175 陈智强 2,500
176 杨松洲 2,500
177 詹贝华 2,500
178 肖伟鑫 2,500
179 洪丽玲 2,500
180 吴孝钦 2,500
181 张仰华 1,500
182 郑瑞清 2,500
183 江卫君 2,500
184 肖燕丽 2,500
185 张婉清 2,500
186 蔡文娟 2,500
187 孙锐城 5,000
188 蔡少伟 5,000
189 陈功耀 5,000
190 许凯鹏 2,500
191 曹伟立 2,500
192 张文亮 5,000
193 李静霞 2,500
194 宋秀清 15,000
195 蓝晓敏 2,500
196 陈少伟 2,500
197 陈银莹 2,500
198 马安霓 2,500
199 周金松 2,500
200 董聪书 5,000
201 谭筱玲 5,000
202 陈燕环 2,500
203 肖燕华 5,000
204 钱文文 2,500
205 魏永超 5,000
合计 297,000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1.06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770,665,
600的0.22%,首次授予回购价格为6.377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7.393元/
股,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1,210,248.20元。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 出 具 了 广 会 验 字
[2017]G1604461016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7年5月30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
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0,665,6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770,665,600.00
元。根据贵公司2017年5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规定,贵公司申
请减少注册资本1,710,600.00元,其中减少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持股1,710,600.00
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5月30日止,贵公司已实际支付1,710,600.00股的
回购款人民币11,210,248.2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壹佰贰拾壹万零贰佰肆拾捌
元贰角整),其中减少股本1,710,6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9,499,648.2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0,665,600.00
元,股本人民币770,665,600.00元,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4月1日出具广会验字[2017]G1604461006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7年5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8,955,000.00元、累
计股本为人民币768,955,000.00元。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770,665,600股减至768,955,000股。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已完
成。
三、回购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91,600 12.42% -1,710,600 93,981,000 12.2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74,974,000 87.58% 674,974,000 87.78%
三、股份总数 770,665,600 100.00% -1,710,600 768,955,00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份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