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8月15日在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兴汉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56,926,315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13,462,016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合计共36人,代表股份270,388,33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5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270,279,441股;反对票24,390股;弃权票84,50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96%。
2、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赞成票270,203,141股;反对票99,140股;弃权票86,05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99.93%。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2008年8月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会议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居建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