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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1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大道北侧公司二
楼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晓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846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5%。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18466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3)公司 5 名董事、1 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
国枫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律师、刘雅婧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晓先生、陈维新先生、赵金华先生、王
志宏先生、沈茂林先生、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1.01 选举陈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陈晓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陈维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陈维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金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赵金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王志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王志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沈茂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沈茂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邓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邓明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木利民先生、张林先生、张居忠先生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 选举木利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木利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张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居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张居忠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玉海先生、罗明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宋源先生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上述股东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三年,自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01 选举李玉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李玉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1 选举罗明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
    罗明九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18466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254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票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曹一然律师、刘雅婧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董事签字确认的《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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