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Shanghai Brilliance Credit Rating & Investors Service Co., Ltd.
关于重新披露《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
的说明
本评级机构分析师在撰写《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评级报
告”)的过程中,因数据导入错误,导致评级报告图表 3 中“中间相碳微球”
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出现差错。
其中 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原数据为 2251.03 万元和
1222.15 万元,实际应为 28241.66 万元和 4550.54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原数
据为 988.28 万元和 567.68 万元,实际应为 18847.71 万元和 3674.85 万元。
本评级机构已对上述错误进行了更正,并将《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重新
披露(见附件)。本次更正对中国宝安本次债券跟踪评级结果无影响。
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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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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