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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7-01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在甘肃省兰州市城
关区佛慈大街 6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
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的董事孙裕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6 月 29 日—2017 年 6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308,689,5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449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08,620,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0.43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6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0.0136 %。本次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7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44 %。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石爱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308,629,536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806%;6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4%;0 股弃
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15,8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5.8703%;6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4.1296%;
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6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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