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
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
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6月29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2,500 万元用于偿还全资子公司格尔木神光新能源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尚需支付的银行贷款;拟使用超募资金 4,5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
的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18%股权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18%的股权以人民币 2,250 万元转让给
自然人刘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转让参股公司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 18%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